1、 高处作业的含义和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的规定。
2、 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悬空高处作业包括:在开放型结构上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等;在无防护的边缘上作业;在受限制的高处或不稳定的高处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作业等。
3、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4、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要工具袋内。
5、 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6、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迅设备。
7、 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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