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说明:
我集团公司已中标承建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宁夏境)高沙窝至甜水堡段1、2、3、4标,共计需要底基层、基层、面层用各类碎石400万吨,现决定对所需碎石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与招标人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矿产经营和许可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的法人单位,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采矿许可证;
2、具有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相关物资的良好供货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书、设备清单、承诺书等);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而且没有被投诉、通报等不良记录;
4、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生产设备,日生产及供应能力不少于4000吨;
5、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沥青路面用集料技术要求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F40-2004)第四章要求;路面基层用集料技术要求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T/T F20—2015)第三章节要求;
6、近几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交通运输部或各省区级交通厅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付款方式:
招标方每月支付中标方上月结算货款的70%(剩余款项不计利息)。中标方执行完本合同约定施工任务的, 当年春节前支付至账面余额的85%,剩余部分作为保留金(保留金包括:环保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民事纠纷处理保证金),如中标方施工的工程无环境保护问题、无质量问题,以及不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次年6月底支付至账面余额的90%,次年春节前支付至账面的95%,第三年的6月底支付至账面的10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902室材料设备部报名;报名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矿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相关销售业绩,经审核同意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下午14: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2018年8月30日下午15:00前交至如下账户:
名 称: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夏银川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6400 1170 4000 5000 8593
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两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nxlq.com.cn)上发布。
八、供货日期、开标时间及地点
供货日期: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开标时间:2018年8月31日下午14:3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十楼会议室
九、其他:
1、联系方式:安先生 0951-3906921 3906000(传真)
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部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902室)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18年8月30日17:00前
十、其他要求:
1、报价方法:投标价分别为出厂单价、运杂费、综合到场价,在供应期间不作调整,结算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应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招标人:宁夏路桥建设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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