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说明:
我公司已中标承建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部分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现决定对工程所需的防眩网、防抛网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部分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生产加工能力、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与招标人联系,索取相关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的法人实体,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相关材料(防眩网、防抛网)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防眩网、防抛网),投标方销售给招标方的材料需满足设计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满足招标方工程质量要求;
3、具有资金周转和防眩网、防抛网供应的相关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
4、为保证项目生产工期,投标单位还需具备企业所属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报告(含浸塑 喷塑)》;
5、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相关物资的良好供货业绩,近2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每年有不少于20万延米的销售量;
6、具有2015年12月-2016年12月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
7、近几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交通运输部或各省区级交通厅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2017年度购销合同后,即锁定材料价格,中标人于每月20日前凭招标人所属项目出据的收料单开具当月全额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并核对后于次月支付该批货款的90%,剩余10%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之内付清。
四、本次招标数量及供货日期:
材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防眩网 |
44229 |
延米 |
技术指标、要求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
桥梁防护网 |
380 |
延米 |
技术指标、要求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
合计 |
44609 |
延米 |
技术指标、要求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902室材料设备部报名;报名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批量生产许可证(防眩网、防抛网)、环评手续、相关销售业绩及检测报告,经审核同意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9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2017年5月10日12:00前交至如下账户:
名 称: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夏银川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6400 1170 4000 5000 859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lq.com.cn)上发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时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十楼会议室
十、其他:
1、联系方式:安先生 0951-3906921 3906000(传真)
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部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路桥大厦902室)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17年5月9日17时前
4、投标时需提供样品一份
招标人: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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