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说明:
我公司已中标承建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部分路基、桥涵、路面工程,现决定对工程所需的隔离栅、防眩网、防抛网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部分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生产加工能力、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与招标人联系,索取相关招标文件。
二、符合招标要求的相关企业请于2016年5月10-12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以及企业法定授权书,经审核同意后领取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的法人实体,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相关材料(隔离栅、防眩网、防抛网)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
3、具有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相关物资的良好供货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资金周转和供应的相关能力,近三年没有因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和诉讼记录。
5、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2016年5月19日18:00前交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夏银川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6400 1170 4000 5000 8593
五、招标人名称: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路桥大厦902室
联 系 人:安先生 0951-3906921 0951-3906000(传真)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5月20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标价的清单。
七、本次招标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产品数量清单”。
材料名称 |
单位 |
招标数量 |
备注 |
电焊隔离栅 |
延米 |
237529 |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
防抛网 |
延米 |
452 |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
防眩网 |
延米 |
508 |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
合计 |
延米 |
238489 |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
八、付款方式: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2016年度购销合同后,即锁定材料价格,中标人于每月20日前凭招标人所属项目出据的收料单与各个使用项目进行货款的核对并在招标方所属项目开具结算单上签字,中标方根据双方签字的结算单数量、金额开具当月全额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并核对后于次月支付该批货款的90%,剩余10%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之内付清。
九、招标安排:
1、公告有效期: 2016 年 05月03日至 2016 年 05月20日
2、开标时间: 2016 年 05月20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路桥大厦10楼会议室
招标人: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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