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说明:
我公司已中标承建部分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路基、桥涵工程,根据施工进度计划,2016年4月至5月份需要钢材约7900吨,现决定对所需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被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24日前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通用要求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经核定的营业范围覆盖钢材销售,具有相关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1.2 具有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相关物资的良好供货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
1.3 近三年没有因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2、专用要求
2.1 钢材生产商限定在包钢、酒钢、龙钢、首钢品牌范围内。
2.2 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已获得生产许可证和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有资质检测机构颁发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四、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2016年4月25日10:30前交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夏银川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6400 1170 4000 5000 8593
合同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两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全部移交完货物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不能按期交货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招标人名称: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路桥大厦902室
联 系 人:安先生 0951-3906921 0951-3906000(传真)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4月25日15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标价的清单。
七、本次钢材招标数量总计如下:
材料名称 |
需求数量(单位:吨) |
备注 |
一级钢筋 |
800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级钢筋 |
7100 |
详见招标文件 |
总 计 |
7900吨 |
注:数量仅作为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合同签订数量为准。由于不可预知的原因,数量上可能产生变更,最终数量以签订合同和实际供应数量为准,价格为2016年4月25至2016年4月26日上午10点价格,交货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八、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钢材购销合同后锁定钢材价格,中标人开始备货,招标人提货后支付至提货金额的90%,剩余10%货款无质量问题在次月一次性付清。如中标人不能按期交货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招标安排:
1、公告有效期: 2016 年 04月 21日至 2016 年 04 月25日
2、开标时间: 2016 年 04月25日15时
3、开标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路桥大厦10楼会议室
招标人: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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