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说明:
我公司已中标承建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公路等路基、桥梁工程,现诚邀部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参加声测管的投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与招标人联系,索取招标文件。
二、符合招标要求的相关企业请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名,经审核同意后领取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的法人实体,营业范围包含声测管的生产或销售,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200万元;
2、投标人提供的声测管应满足国家标准(JT/T705-2007)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声测管的外观质量,无弯曲、无漏焊、壁厚无下公差;
3、具有资金周转和供应的相关服务能力,投标人近2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每年有不少于50万米的销售量;
4、投标方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价格为到达宁夏区内各施工项目含税、含运费到场价,不论数量多少,中标方必须配送至招标方所属项目工地。
四、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2016年3月21日17:30前交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夏银川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6400 1170 4000 5000 8593
五、付款方式:
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2016年度购销合同后,即锁定声测管价格,若遇国家调控或钢材价格变动,供应价格只能下降不能上涨,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选择其他厂家供应。
2、中标人于每月20日前凭招标人所属项目出据的收料单与各个供应项目进行货款的核对并在招标方所属项目开具结算单上签字,中标方根据双方签字的结算单数量、金额开具当月全额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并核对后于次月支付该批货款的80%,剩余20%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之内付清。
六、本次招标规格: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备注 |
钳压式声测管 |
50*1.0 |
延米 |
需免费提供液压钳、底管 |
钳压式声测管 |
50*1.2 |
延米 |
需免费提供液压钳、底管 |
钳压式声测管 |
50*1.5 |
延米 |
需免费提供液压钳、底管 |
备注:合同为单价合同,结算数量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
七、招标人名称: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路桥大厦902室
联 系 人:安先生 0951-3906921 0951-3906000(传真)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需在北京时间2016年3月22日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人社保证明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标价的清单。
九、招标安排:
1、公告有效期:2016年03月16日至 2016年03月22日
招标人: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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