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需要,计划购置1套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经公司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1、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 1套(4000型或4000型以上)
投标单位可以根据各自拥有的成熟产品类型分别报价。
二、投标资格要求
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为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厂家或指定销售代理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需携带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资质验证。
三、标的物要求
投标方出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全新商品,同时满足商品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及参数要求。任何假冒伪劣商品概由投标方负责。
1、基本要求
1.1 4000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配置要求
1.1.1 额定生产量≥320吨/小时;
1.1.2 随机携带设备布置图(包括沥青储存罐)、基础施工图(包括沥青储存罐)、电气原理图、操作维护说明书、设备零配件手册等各2套,以及电子版本1份;
1.1.3 配置满足要求的冷骨料配供系统,冷骨料仓数量不少于6个,每个料仓必须配备防大料网格筛;
1.1.4 骨料加热燃烧器能够同时满足燃烧柴油、重油、天然气三种燃料,且具有自动温控系统;
1.1.5 配备两级除尘系统,除尘装置必须能够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要求,粗颗粒材料可回收利用,同时配备废粉环保处理装置;
1.1.6 具备双粉料储存供应系统和双粉料(回收粉/新矿粉)计量装置;
1.1.7 配置储存不少于100吨沥青混合料的成品料仓;
1.1.8 配置满足整套设备正常供热的燃煤式导热油锅炉加热系统,导热油循环泵配备2个;配置5吨柴油罐1个,50吨重油罐1个,50吨沥青罐2个(均带搅拌器),300吨可移动拼装式改性沥青储存罐2个,500吨或1000吨可移动拼装式基质沥青储存罐1个;沥青及导热油管道辅助连接部位采用金属软管连接,便于拆卸搬迁;沥青及导热油管道配备岩棉保温层及铁皮保护外套;配有沥青装车接口及管道;配备独立操作室,便于单独操作;预留具备改性沥青现场加工生产设备的供热余量和导热油、沥青管道接口;上述配置需单独注明价格,价格包含在总价内;
1.1.9 设备上配备的空压机建议选用复盛牌空压机,主楼顶端配备1吨电动葫芦,便于设备维修及更换零部件;
1.1.10 控制室配备至少3匹冷暖空调,生产采用全电脑自动控制,设备每个电动单元到控制室的电缆线必须有至少5米的余量;
1.1.11 预留配套沥青热再生设备的接口,能够在以后升级改造时方便连接热再生设备,生产沥青热再生混合料;预留配套生产泡沫沥青设备的接口,能够在以后升级改造时方便连接生产泡沫沥青的设备,采用沥青发泡温拌技术生产沥青混合料;
1.1.12 配置容积不小于2立方米的沥青卸油池及不小于1立方米的重油卸油池;
1.1.13 配置钢板基础,此项需单独注明价格,价格包含在总价内;
1.1.14 配置2套振动筛筛网;
1.1.15 其它技术参数及配置按投标单位目前最稳定、技术最先进配置。
1.2 4000型以上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配置要求
1.2.1 额定生产量≥340-400吨/小时;
1.2.2随机携带设备布置图(包括沥青储存罐)、基础施工图(包括沥青储存罐)、电气原理图、操作维护说明书、设备零配件手册等各2套,以及电子版本1份;
1.2.3 配置满足要求的冷骨料配供系统,冷骨料仓数量不少于6个,每个料仓必须配备防大料网格筛;
1.2.4 骨料加热燃烧器能够同时满足燃烧柴油、重油、天然气三种燃料,且具有自动温控系统;
1.2.5 配备两级除尘系统,除尘装置必须能够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要求,粗颗粒材料可回收利用,同时配备废粉环保处理装置;
1.2.6 具备双粉料储存供应系统和双粉料(回收粉/新矿粉)计量装置;
1.2.7 配置储存不少于100吨沥青混合料的成品料仓;
1.2.8配置满足整套设备正常供热的燃煤式导热油锅炉加热系统,导热油循环泵配备2个;配置5吨柴油罐1个,50吨重油罐1个,50吨沥青罐2个(均带搅拌器),300吨可移动拼装式改性沥青储存罐2个,500吨或1000吨可移动拼装式基质沥青储存罐1个;沥青及导热油管道辅助连接部位采用金属软管连接,便于拆卸搬迁;沥青及导热油管道配备岩棉保温层及铁皮保护外套;配有沥青装车接口及管道;配备独立操作室,便于单独操作;预留具备改性沥青现场加工生产设备的供热余量和导热油、沥青管道接口;上述配置需单独注明价格,价格包含在总价内;
1.2.9 设备上配备的空压机建议选用复盛牌空压机,主楼顶端配备1吨电动葫芦,便于设备维修及更换零部件;
1.2.10 控制室配备至少3匹冷暖空调,生产采用全电脑自动控制,设备每个电动单元到控制室的电缆线必须有至少5米的余量;
1.2.11 预留配套沥青热再生设备的接口,能够在以后升级改造时方便连接热再生设备,生产沥青热再生混合料;预留配套生产泡沫沥青设备的接口,能够在以后升级改造时方便连接生产泡沫沥青的设备,采用沥青发泡温拌技术生产沥青混合料;
1.2.12 配置容积不小于2立方米的沥青卸油池及不小于1立方米的重油卸油池;
1.2.13 配置钢板基础,此项需单独注明价格,价格包含在总价内;
1.2.14 配置2套振动筛筛网;
1.2.15 其它技术参数及配置按投标单位目前最稳定、技术最先进配置。
2、技术服务要求
2.1投标人若中标,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在设备安装之前及时派遣1名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指导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的混凝土基础的浇筑施工。该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2.2设备到买方现场后,卖方即时派人员到买方现场调试并对买方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维修等培训。卖方服务人员技术水平、技能等应确保能承担此培训、调试工作,在现场跟踪服务,并应确保买方操作人员能独立、熟练地进行操作和维修保养。该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2.3投标人若中标,在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后,必须提供1-2名机械或电气人员随机现场生产服务至少6个月,协助设备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该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等,该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2.4投标人若中标,需负责导热油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装、报检、检验等相关手续,经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交由招标人设备管理单位,该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符合以下内容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函:主要是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标的各项文件的响应情况。
2.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资质的复印件等。
2.3 技术规格说明文件:投标人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商品及主要部件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设备特点、产地、生产厂家、数量及产品所执行的制造、验收标准。技术规格有正负偏离的也应详细标明。投标人还须提供免费的随机配件明细清单,清单中要有具体的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金额等。
2.4 商务文件:投标报价表。投标单位应按招标产品要求中对应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报价,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应报单价和总价,报价如计算错误时,以总价为准,如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指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指导安装、调试、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宁夏路桥工地现场)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培训、税金等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报价必须清楚注明配置范围,可以分项标明。
2.5 售后服务承诺:投标单位对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及产品的厂家质量承诺。
2.6 货物合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还应根据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及资料。如果是代理商还需提供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原件)。
2.7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但不得超出标书内容的范围。
3、投标单位必须按本公告的内容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内容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文件应递交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
5、投标文件正、副本请投标人代表于开标前统一递交到招标人处,过期作废。外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6、交货地点:宁夏地区
交货时间:2015年3月25日前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5、近三年国内市场的销售业绩,特别是宁夏及宁夏周边地区的销售业绩。其中5000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的销售业绩表中必须详细注明购买单位(或个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目前存放的详细地点等信息。投标人将进行核实。
6、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的方式。
2、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20%,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后支付货款的40%,设备工作300小时无任何质量和技术问题,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货款的30%,剩余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量保证期到时如无技术缺陷和质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
3、中标单位需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提供设备总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投标人不响应以上付款方式,需在投标文件中作专项说明。
七、售后服务
1、本商品保修期为12个月,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保修期满后如发生维修或零配件更换的,只收取零配件费和工本费。要求卖方每一年定期现场回访以及投标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
2、卖方应安排技术熟练的、有称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操作和维修人员传授设备操作、调试、保养、维修的全面知识。
八、开标、定标
1、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成员由我公司领导和技术、财务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
2、投标人代表现场使用电脑、投影仪(招标人提供)重点介绍4000型以上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施工优点、报价优惠、售后服务等方面,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评标小组成员对 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提问,招标人汇总评标小组意见后推荐两家投标单位,提交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3、保密:关于投标文件的一切情况都不得外传与评标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4、评标遵循科学、公正、严谨的评标原则,除考虑投标报价以外,还考虑以下因素:设备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配套设备的齐全性、投标方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以及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节能等)
5、中标单位将在宁夏路桥集团公司网站公布。
公司网址:http://www.nxlq.com.cn
九、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公示后,双方协商具体的合同细节,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2、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招标程序
1、2014年12月16日在宁夏路桥集团公司网站业务信息栏发布招标公示。
公司网址:http://www.nxlq.com.cn
凡符合条件并有兴趣者,可将最新的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于2014年12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5599268@qq.com。
2、招标时间安排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6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宁夏路桥总部三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828号
电 话:0951-6189571
传 真:0951-6189713
邮 编:750004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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