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静态投资:
编制预期造价时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单位价为依据所计算出的造价时值。包括因工程量误差而可能引起的造价增加,但不包括以后年月因价格上涨等风险因素而增加的投资,以及因时间迁移而发生的投资利息支出。
二、动态投资:
指完成了一个建设项目预计所需投资的总和,包括静态投资、价格上涨等因素而需要的投资以及预计所需的投资利息支出。
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公私合伙制:
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PPP包含BOT、 TOT等多种模式,但又不同于后者,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货币价值原则。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其典型的结构为:特许经营类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而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类项目能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节约整个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成本,同时还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四、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民间主动融资:
即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民间投资主体,并授权后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与运行,作为对该民间投资主体的回报,政府在授权期限内每年以财政性资金向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或租赁费,授权经营期结束时,民间投资主体无偿转让项目给政府。PFI融资方式与BOT方式有类似之处(两者均涉及项目的“建设——经营——转让”),但在PFI中,最终是由政府支付项目建设、维护费用,相当于是政府购买服务,而BOT属于项目融资方式。由此PFI主要用于一些不收费的项目,如免费的桥梁、隧道等,而BOT适用于具有收费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收费的桥梁等。
五、URM(User Reimbursement Model)使用者付费模式:
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合适的基础设施项目民间投资主体,同时,政府制定合理的受益人收费制度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上述费用转移支付给项目的民间投资者,作为购买项目服务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