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推进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做好了顶层设计。
《方案》明确,到2017年,自治区将全面完成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到2020年,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县乡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和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标(PQI)逐年上升。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全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以上的县超过60%。全区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方案》就落实好“四个农村”公路建设,制定了28项具体措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将协调相关部门,抓好组织落实。全区将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全区农村公路发展绩效评估和成效考核体系。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今年,自治区将在全区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按照“好中选优、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评选出首批“四好农村路”创建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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