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开始,国家实行政府债务统一管理,在国家给予交通领域一年的宽限期内,交通运输部门可通过银行贷款的形式,为近两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宽限期过后,公路建设只能通过财政部门统一发行政府债券举借债务或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筹集公路建设资金,这对我区筹措公路建设资金提出了新课题。
在近日召开的宁夏“两会”上,政协委员们为加快宁夏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建议通过上市融资等交通运输新型盈利模式,加快银川城市轨道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银川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交通运输部门积极研究委员建议,探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新渠道,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一是将创新投融资渠道和方式,积极探索和试点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券、基金等筹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公路建设。二是深入推进交通投资公司实体化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宁夏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金。三是厅抢抓我区陆空网络丝绸之路、“三环九连”公路规划等交通运输建设发展机遇,积极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家大型交通建设企业进行接洽,探索以PPP模式(政府+企业)为基础,积极研究BOT(建设-经营-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DBFO(设计一建设一融资一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制定与我区交通运输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管理模式,并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人才、投融资等方面的优势,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破解我区交通运输投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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