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局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原《办法》相比,修订后的《办法》突出了四个特点。
明确了服务是财务工作价值体现的理念。总则第三条明确: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围绕公路工程建设这个中心,突出服务的特点。定位财务工作为“服务”,而服务的具体体现就是配合和协助,配合公路建设是财务工作的实际。
明确要求建设管理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审计检查工作。接受审计不仅是工程建设程序的要求,也是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多年来,积极配合的经验和消极对待的教训告诫我们,怎样对待审计监督直接关系我们工程建设的外部环境;配合审计检查绝非财务人员的“专利”,而是全体参建人员的责任。
吸纳、肯定了工作实践中的好做法,使《办法》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壁如:第六条关于对公路建设全过程资金流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的表述;第三十条关于三种管理类报表的表述,第二十七条关于票据的种类、领用的管理……等的表述。
大幅删减合并,使《办法》简明实用。《办法》删去了原来篇幅较大的关于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专业性的表述,使《办法》整体内容更贴近各部门参建人员而非财务人员专属;《办法》将原另文规范的建管费的管理规定吸纳合并进来,使《办法》更系统、完整,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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