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写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档案编制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执行。该《办法》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档案编制办法(试行)》进行修订而成。
该《办法》对公路工程竣工档案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所有工作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增强了公路工程档案编制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竣工档案编排结构进行了重新梳理,由五大部分26卷组合为五大部分25卷。同时,对案卷组成的式样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细化。《办法》的发布,对我区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更高的要求,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