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3日,连霍高速河南义昌大桥坍塌事故中的烟花爆竹,已被官方证实来自蒲城县宏盛花炮有限公司。
2月1日9时许,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发生后,当日18时,蒲城县依据三门峡警方提供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车牌号为“冀A70308”及司乘人员有关信息,配合开展核查。
1日22时,蒲城县公安、安监、花炮等部门经过调查取证,确定供货企业为位于蒲城县桥陵镇六井村的蒲城宏盛花炮公司。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有效合法。运输花炮的肇事车辆来自河北,据初步调查,1月31日,该车装了约有600余件(袋)花炮后,由司机石某驾驶拉运车辆离开蒲城。
2日凌晨,在蒲城警方的协助下,供货企业及运输方相关的4个人已被河南警方带离蒲城进行调查。
2月2日晚,设立于事故现场附近的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坍塌事故现场指挥部通报说,截至当日晚20时,随着现场搜救工作的基本结束,义昌大桥垮塌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11人受伤。
爆炸
记者在现场看到,全长208.04米、高37.71米的义昌大桥,南半幅桥面已有80多米发生坍塌,现场一片狼藉。
桥面现场上,散落着一些鞭炮碎屑。距离大桥爆炸坍塌现场不远的空地上,堆放着一些被吊车拖拽出的汽车,部分汽车已经被压扁得无法分辨形状,还有一些车已经被冲击成团状和饼状。
现场清理人员介绍说,共有包括6辆货车、2辆私家轿车以及多辆崭新的比亚迪汽车被堆放在此,像是一处废旧汽车回收站。
义昌大桥被炸断的端口上,裸露着一些不到小拇指粗细的钢筋,桥墩东倒西歪。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该桥的垮塌原因。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通报,初步查明,此次事故是一起严重违法生产、违法装载、违法运输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
包括公安部在内的多地警方在经过调查后,逐步还原了事故经过:一辆挂靠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核定载重量是5.9吨的货车,以运输百货的名义,将实际重量为9.8吨的烟花爆竹从陕西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拉出,并一路闯关过卡,行至连霍高速河南渑池段义昌大桥时,车辆突然发生爆炸。
原因
据新华社报道,赶往事故现场的排爆专家和桥梁专家于2日下午在事故现场详解了此次爆炸导致坍塌的缘由。
排爆专家王百姓说,运载烟花爆竹的肇事车上装有350多袋开天雷(约9吨)和200多箱内筒式烟花,属于超载,经核算总药量1吨多,相当于1吨多炸药爆炸。
王百姓还说,药量方面,开天雷一个里面装药两三克,比传统鞭炮0.05克以下的含量要大得多。成分方面,跟传统烟花爆竹一硝二磺三木炭不同,现在多用高氯酸钾和铝粉等,其爆炸威力只比主要成分为硝酸铵、锯末和柴油的炸药稍微低一点。
王百姓同时分析,此次爆炸的真正爆炸力量并不太大。桥台都没有损坏,关键是爆炸位置比较特殊,“这个地方一塌,整个一块就塌掉了。”义昌大桥是简质桥,简单来讲是每两个桥墩中间放一段上部结构,桥墩上部结构和桥墩紧密结合在一起,上部结构垮掉会把另一个桥墩也拉倒。运载烟花爆竹的货车正好就停在这个节点位置上爆炸。
桥梁专家、河南省交通厅总工程师李强则称,义昌大桥完全满足运营高速公路运营桥梁的标准和要求。
来自河南省交通厅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说,义昌大桥于2001年底建成通车,建设单位为洛阳-三门峡高速工程指挥部,目前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运营管理。该桥梁运行12年间,从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2011年底对该桥进行检测时,还一切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