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原州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PPP项目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2017年8月28日,经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候选社会资本(联合体: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确认谈判,与我方谈判达成一致。经过上述程序,招标人于2017年9月6日对社会资本方采购成交结果进行了公示:预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本项目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境内,包括县道、乡道、村道、专用道路和危桥改造五类工程,道路总长度711.35千米,总投资估算额为11.63亿元。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PPP【ROT(改建—运营维护—移交)+BOT(新建—运营维护—移交)】+施工总承包”运作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合作期限按照“1+12”进行设置。采用“分年实施、分项验收、分步运维、分步移交”的方式实施,即项目整体工程建设期不超过3年、分3年实施,运营维护期固定12年,整体合作期15年。
原州区“四好农村路”PPP项目作为2017年公司中标的第二个PPP项目,也是截止目前公司中标额最大的地方PPP项目。这是对公司综合实力、技术水平的又一次肯定,为公司积累了丰厚的PPP项目投资业绩,这是宁夏路桥、宁夏交建、宁夏朔方控股共同努力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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