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召开,这次全会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吹响了新的进军号,开启了新征程。国家行政学院许耀桐教授从三个方面对《公报》内容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一是十八届六中全会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贡献;二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新提法和新亮点;三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新提法和新亮点。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后,已在10月27日胜利地闭幕了。这次全会发表的《公报》,确立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吹响了新的进军号,开启了新征程。
一、关于十八届六中全会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重大贡献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这是继十八大报告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全面依法治国之后,现在完成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六中全会在95年党的建设的历史上,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六中全会书写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并且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八个基本要求,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
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之一,奠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前两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部署,书写了新篇章。正如《公报》指出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从而确立了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和抓好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点和重点。沿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这条党的建设的路径,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收到良好的效果。
第二,六中全会把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和过去有很大的不同和进展。这就是,提出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于:一是制度能够发挥统领的作用;二是制度能够发挥统一的作用;三是制度能够发挥严格要求的作用。这样,通过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才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正因为这样,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并修订出台了一些重要的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这次六中全会在近年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大好形势下,以推进制度治党、铸就坚强柱石为使命,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随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必将不断完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将不断增强。
第三,六中全会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
我们党在上世纪90年代时就提出要“从严治党”。邓小平多次谈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问题。这是因为,随着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长期执政的政党,尤其是共产党组织纷纷垮台、丢失政权,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党自身建设的认识更为深刻了。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我们党首次指出:“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十五届中央纪委四次会议向全党明确提出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论述:“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
现在,六中全会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手,以严格实施党内监督为主要措施,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这样的新局面将在总体上表现为: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新提法和新亮点
六中全会的重要任务是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六中全会通过的《公报》看,会议对如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14个新提法和29个新亮点。
1.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起点。全面从严治党究竟从何抓起,起点在哪里?《公报》指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说明,党内政治生活在党的建设中居重要位置,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起点和支点。在这个关于起点的论述中,包含一个新亮点,就是对“两个起”的概括,就是指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和“严起”。
2.明确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总方针。这个总方针就是《公报》指出的,“四个着力”,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之所以提出这个总方针,是因为只有通过它才能达到“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在这个总方针的论述中,包含一个新亮点,就是关于“四个路线”,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四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四种能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3.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和关键。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公报》指出,“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这里的一个新亮点在于,明确地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关键是党的高级干部,并且对什么是党的高级干部作了界定,那就是主要指“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算起来,也就是在350人左右,的确是很关键的一部分人。
4.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保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是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四个新亮点。一是《公报》给予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高度评价,指出“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二是指出“必须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三是指出“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四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5.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为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三个新亮点,一是《公报》提出了“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二是提出要有“三个看齐”,即:“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三是做到“三个坚决”,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6.明确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公报》指出,纪律严明“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五个新亮点,一是关于纪律严明的“三个一”,即:起到“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的重要保障作用。二是提出“两个没有”,即:“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三是提出“三个老实”,即:“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四是提出“三个反对”,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五是提出“两不准”和“一禁止”,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以及“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
7.明确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公报》指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三个新亮点。一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最好途径,就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要做到“三问”,即:“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二是提出“三个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三是提出“三个深入”,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
8.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障。《公报》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强调了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很好地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一个新亮点,就是提出贯彻民主集中制,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这是对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新认识、新发展。
9.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基础。《公报》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两个新亮点。一是强调了“三个必须”,即:“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二是强调了“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今后,凡是实名举报的,要予以认真的落实和回答,保护举报人的积极性。
10.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公报》指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三个新亮点。一是强调要“三个坚决禁止”,即:“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二是“两个不准”,即:“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三是“两个不能”,即:“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党内决不允许存在霸气和俗气。
11.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公报》指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为此,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一个新亮点,提出了“四个坚持”,即: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12.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公报》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13.明确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公报》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两个新亮点,一是“两个不允许”,即:“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二是提出“三个必”,即:“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14.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公报》指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两个新亮点,一是提出“四讲”,即:“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二是“两个禁止”,即:“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新提法和新亮点
六中全会的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六中全会通过的《公报》看,对如何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出了8个新提法和11个新亮点。
1.明确提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分。《公报》指出,“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一个新亮点是,搞好党内监督增加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应该说,这也是起着指导作用。
2.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特征。《公报》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两个新亮点,一是提出“四个做到”的责任规定,即: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二是提出“三个监督”,即: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3.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的任务规定。《公报》指出:“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两个新亮点。一是重点解决“三大问题”,即:“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二是提出“三大保证”,即:“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4.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公报》指出:“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
5.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公报》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6.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的体系结构。《公报》提出,要构建完整严密的党内监督体系。在这方面的论述中包含一个新亮点,提出“六大监督体系”,即:“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7.明确规定加强党内监督的责任落实。《公报》提出并落实了层层责任制的问题,包含五个新亮点。一是领导责任,即“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二是主体责任,即:“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专责责任,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四是职能责任,即:“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五是党员责任,即:“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8.明确规定加强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的关系。《公报》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八届六中全会顺利地完成了历史使命,为党的建设交出了满意的答卷。我们坚信,遵循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必将开创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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