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手架工程必须由施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依据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收结果,经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
2、对高大异型脚手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验收结果,局属各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安全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提出对施工方案的书面意见。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必须认真采纳专家提出的建议。
3、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负责现场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双方签认。
4、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等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构配件和脚手架支搭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质量不符合有关脚手架技术要求、安全标准的一律不得使用。
5、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专业架子工,并经体检后,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中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6、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现场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行为和隐患必须及时制止。
7、脚手架搭设及实施作业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7.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按照施工简图,地基处理、杆件连接要求等进行施工。
7.2对脚手架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并使排水畅通。对高大脚手架或荷载较大的脚手架还应按设计要求对场地土进行原土夯实、加设垫层等加固处理。
7.3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紧固,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立杆底端需使用立杆底座。铅丝和白麻绳不得连接钢脚手架。严禁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7.4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等必须符合构造要求。
7.5脚手架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联。
7.6脚手架要设置1.2m栏杆和0.18m的挡脚杆。敷设的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7.7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应及时清除。
7.8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木条。
7.9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可撑木固定稳妥、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10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设备。
7.11搭设钢管井架相临的两立杆的接头应错开,横杆和剪刀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保持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m。
7.12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个。一个吊篮的保险绳索不得少于2根。钢丝绳不得与构造物或其他物件相磨擦。
7.13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4-6根)缆风绳。每增加10m应再加设一组。缆见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防止碰撞破坏。
7.14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戒标志,并应从上而上地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杆、板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