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印发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把应对强降雨天气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把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突出抓好企业及作业现场应对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是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发现重大险情及时处理。要在预警预报、接警处警环节落实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密切跟踪灾害性天气过程和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是全面做好应急准备,特别是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对现有应急物资和装备开展认真检查测试,针对透水事故和洪涝灾害,配备各类水泵及管线、配件。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合理调配救援装备,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强检查,对配备储备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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