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地震预报
地震预报是针对破坏性地震而言的,是要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前作出预报,使人们可以防备。
地震预报三要素:地震预报要指出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这就是地震预报的三要素。完整的地震预报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地震预报按时间尺度可作如下划分:
长期预报:是指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
中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一二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预报。
短期预报;是指对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临震预报:是指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2)微观前兆与宏观前兆
地震前自然界出现的与地震孕育、发生有关的各种征兆称作地震前兆。大体有两类:
微观前兆:人的感官不易觉察,须用仪器才能测量到的震前变化。例如,地面的变形,地球的磁场、重力场的变化,地下水化学成分的变化,小地震的活动等。
宏观前兆:人的感官能觉察到的地震前兆。它们大多在临近地震发生时出现。
观测微观前兆是科学家的工作;而发现临近地震前的宏观前兆,则既要靠科学家,也要靠广大群众。由于宏观前兆往往在临近地震发生时出现,因此,了解它的特点,学会识别它们,对防震减灾有重要作用。
(3)地震预报的水平和现状
地震预报研究,在世界和我国大约都是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才开始的。我国自1966年邢台地震以来,广泛开展了地震预报的研究。经过4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进展,曾经不同程度地预报过一些破坏性地震。
例如,1975年,我国成功预报了2月4日发生于辽宁海城的7.3级强烈地震,并在震前果断地采取了预防措施,使这次地震的伤亡和损失大大减小。
但是,地震预报是世界公认的科学难题,在国内外都处于探索阶段。目前,有关方法所观测到的各种可能与地震有关的现象,都呈现出极大的复杂性;所作出的预报,特别是短临预报,主要是经验性的。
我国地震预报的水平和现状是:
——对地震前兆现象有所了解,但远远没有达到规律性的认识;
——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对某些类型的地震,作出一定程度的预报;
——对中长期预报有一定的认识,但短临预报成功率还很低。
(4)地震预报由谁发布
地震预报的社会影响是很大的,为了不致造成混乱,我国政府于1998年发布了《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地震预报只能由各级政府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发布地震预报。因此,大家千万不要听信谣传,一定要相信政府,相信科学。
|